二、讀書計畫參考範例(假設從一月開始準備) | |||
各階段 時間比例 | 時程 分配 | STYLE 1 (首次報考之非法律系考生) | STYLE 2 (法律系考生 & 非首次報考之非法律系考生) |
約占準備時間25% (根基打造Ⅰ) 第一階段 | 一月至二月份 | 1.從建立基本實體法(民法、刑法)之觀念著手,因為實體法是後續程序法(民、刑事訴訟法;法院組織法)的根本。對應到考試科目上,應該先以「民法概要」與「刑法概要」為準備對象較為適當。 2.開始準備到三月之間,將實體法之民法與刑法基本架構、原理原則、重大爭議問題等一一釐清,務求在這段時間精讀內容並吸收理解。 3.運用零散時間記憶背誦法規內容,強化法律條文的熟悉度。 | 1.根據個人狀況,著重準備自身較不熟悉或基礎較弱之考科。以讀本建立完整觀念為主軸。 2.從開始準備到三月間,以自己較弱的科目為主,從體系架構類的讀本書籍完整詳讀該科內容,將觀念全盤吸收(點→線→面)。 3.較有把握的科目先利用零碎時間記憶法規內容即可。 |
約占準備時間25% (根基打造Ⅱ) 第二階段 | 三月至四月份 | 1.經過實體法概念的建立後,便可以開始準備程序性的考科,從了解「基本原則」、「各種訴訟流程」到「整體實務操作」逐一建立觀念;以「民事訴訟法概要」、「刑事訴訟法概要」與「法院組織法」為準備對象。 2.將程序法之民訴、刑訴考科整體法律觀念作概念性的理解,務求將訴訟程序流程架構清楚的建立。 3.程序法的部分,法規條文的熟悉更加重要,記憶背誦法規條文的時間需要適度增加。 | 1.經過前段時間對弱科的完整強化後,開始根據個人狀況,就已具備一定程度之考科再次溫習。並以讀本喚醒架構記憶,需將先前學習的盲點逐一釐清,務求全面理解。 2.原本的弱科仍舊要每天抽少部分的時間複習架構。 |
約占準備時間30% (實力升級) 第三階段 | 五月到六月份 | 1.自己安排時間將全部的考科再次複習,將重要觀念與架構牢牢記住。同時,藉由已經整理的修法重點、實務見解摘要檢評、熱門時事動態等資料補充具時效性的重點。 2.以行動KEY卡搭配KEY卡通-教學光碟的方式快速釐清考點及爭點觀。 3.由最新修法、實務統整、時事爭點、新法講座(請隨時上保成數位宅學通全套產品之線上服務瀏覽)取得最新資訊。 4.開始著手準備共同科目的部分,「國文(作文、公文、測驗)」、「法學知識與英文(中華民國憲法、法學緒論、英文)」均應利用空檔,適度的藉由讀本強化重點概念,搭配題庫書大量練習考題(培養題感)。 | |
(考前一個月) 約占準備時間15% (試題演練) 第四階段 | 七月份 | 1.平均分配時間並集中火力將各科的歷屆考題大量、全面的練習過一遍,從考題的練習中培養「考感」;自行測驗後,再藉由題庫書籍的解析找出學習的問題所在。 2.藉由金鑰系列題庫書完整練習近年考古題,搭配各科實戰模擬(共10回),模擬臨場考試情境,同時練習最新時事考點之新編考題。 | |
(考前一至二週) 約占準備時間5% (考前衝刺) 第五階段 | 八月一至十二日 | 1.重點式的記憶,借助統整過的資料快速以每科一至二天的方式,單純加強重點的記憶,快速將每科考點重新掃讀。 2.再次以行動Key卡結合實戰模擬的方式,作最後衝刺的有效複習。 3.零碎時間可用於背誦法規或翻閱先前寫過的考題錯誤之處。 4.考試前晚請務必睡眠充足,準備明、後二天從容應戰。 | |
應 考 | 根據考選部公布資料,民國100年司法四等法院書記官考試日期為8月13、14日。 以平常心冷靜應答,方能發揮實力,順利考取! |
2011年3月14日 星期一
司法四等書記官讀書計畫參考範例
讀書計畫參考範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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